成都市委书记曹立军及成都市纪委书记刘光辉:你们好。

鄙人此前已曾具公开信一封,不知二位领导是否阅悉。遗憾的是,不但该信迄今未获任何回应,且更屡遭不知何人所为之删撤,而让我每生**“总为浮云能蔽日,长安不见使人愁”**之感。

然而即便如此,有些话我仍如鲠在喉,不吐不快。更何况天下悠悠众口,远非止我一人,靠删靠堵就能删完堵完?因此,只好不辞冒昧再致此公开信件,言语间如有唐突二位领导之处,还祈海涵为盼,莫与我等山野村夫过多计较。

🌑 关于“怕怕”与成都的政媒环境

坦率的讲,小生有点很是怕怕。成都这个地方,向来有些对舆论与记者很是轻慢之风,我因曾在《成都商报》供职一段时日,对此多少有所耳闻。

  • 历史案例:当年的《成都商报》和《华西都市报》等,因为报道过一个吸毒女被强制戒毒半个月后 3 岁幼女被饿死家中,结果被各种打压。
  • 记者遭遇:曾在《成都商报》任职的著名记者李微敖,当年仅仅因为成都市政府开新闻发布会的时候没有站起来提问,就被市政府秘书长要求报社给予处理。
  • 亲身经历:当年报社一个部门请成都交警队宣教科的人吃饭,席间那些人的官谱和官威之大,一个个牛逼轰轰、鼻子朝天似的。不但吃饭的时候各种颐指气使,吃完饭还要叫上成都电视台的女记者们去歌厅作陪唱歌跳舞。

请问两位领导,难道你们希望,成都的政媒关系在自己的治下也依然如此,甚至比这还要更加不堪?

⚖️ 关于“刘虎案”的法治思考

我注意到,成都这些年提出的口号是**“一座让人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”**。请二位领导认真关注刘虎稿件中所报道的问题,以及成都公安对这种事的处理方式。

  1. 程序衔接问题:对于官员被反映的问题,不等纪委监委给出调查结论,就先迫不及待地开始以“诬告陷害”这样的罪名抓了曝光问题的刘虎和巫英蛟。这种做法严重有违法治精神。
  2. 管辖权质疑:以蒲发友的级别,对他的调查应属四川省管干部。此前成都市纪委监委人员给刘虎发短信声称要调查核实此事,本来就已有些越权,不知两位领导意下如何?
  3. 刑事侦查权的边界:短短 3 天之内,办案警察就能查清所有问题都不属实?到底是成都市(省)纪委监委说了算,还是成都公安说了算?

如果立案过程存在舆论所言之问题,那么**“皮之不存,毛将焉附”**,成都市公安局对此案的管辖权和立案逻辑就很难站得住脚。

🚩 关于被举报人“蒲发友”

这个蒲发友到底何许人也,值得成都为他付出如此众多?

  • 依附起家:据调查,此人靠善于阿谀奉承李春城起家,在李落马后又靠依附包慧、王凤朝等人获得重用。
  • 历史争议:在庹继光教授“自杀身亡”事件后,也只是将其调离成华区了事。

从李春城等人的下场看,被这人阿谀奉承可不是什么好事。


谢谢,继续及再次盼复。以及,望大家一切都安。

前记者:李建军

李建军

李建军,中国著名调查记者、独立举报人,曾就职于《山西晚报》和《成都商报》。2014年获得记者无国界百位,新闻英雄。
2012年,李建军实名举报了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。李建军举报宋林之后,山西金业集团总裁张新明、山西省公安厅干部旋即应对,数度对李建军和他的家人使用“威胁恐吓”手段打击报复。